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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购销双方按照约定切实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则所支付的定金应当作为总价的一部分或者予以全额返还;但是倘若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形,比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商业合同,或者对于既有的协议以及后续的补充协议的条款未能达到共识以致难以签订协议,这种情况并不应该归咎于任何一方,那么此时所支付的定金也可以得到退还;另外,如果是由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也可以得到双倍的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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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5: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