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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开发商违约金没领到有用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出现开发商未按照约定归还购款项项时,我们需要采取果断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流程包括:首先与开发商进行深度沟通,寻求协商解决方案;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便可诉诸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并明确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及退回所购买房屋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当合同的相对方对我们发出催告时,我们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该期限通常为三个月时间。而对于没有收到相对方催告函的情况下,我们则应在解除权成立时起的一年内及时行使,否则将失去解除权的效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法律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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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