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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太仓买房退房退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若购房主体单方面决定取消合约并提出退房要求,那么其原先所支付的定金便不可退还。然而,在一些由于特殊情况,例如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或者是由于对于协议以及补充条款内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使得双方未能够最终签署合同的情况下,这并非由任何一方负有责任,在此类情况下,定金是可以予以退还的。其次,如果卖方对房屋销售合同履行违约,导致买方决定解除协议以寻求退房,此时,卖方需要退还给买方双倍的定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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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