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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两卖房屋纠纷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发生一套房产被两次出售的情况时,其具体的处理措施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首先是在存在两份购房合同但都尚未完成登记手续并且所购标的房产也尚未进行移交的情况之下,此时可以认定这两份合同均未进入实际执行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依据签订时间上的顺序,将较早签署的那份合同作为优先执行的参考标准。其次,在同属两份购房合同的前提下,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程序,而另一份则尚未完成过户登记(而无论该房产已经交付给了其中哪一方)。鉴于房产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物权的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我们有理由确信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那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最后,针对第一位购房者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再次将该房产出售给第二人的情况,由于在此期间出卖方已经失去了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他们的第二次售房交易将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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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5: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