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建业延期不交房可以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无法按时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则允许其适当的延长时间以确保交付过程圆满完成。然而,此种延期必须合法且在合乎常理的期限之内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卖方如果对所购买房屋的交付与承诺出现拖延现象,经过买方的多次催促之后,仍然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那么作为买方的一方有权选择解除该项买卖合同。因此,对于开发商而言,其延迟交付房屋的合理期限仅有短短的三个月,超过这一期限仍未交付的,便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解除合同之后,开发商需承担起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8: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