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房产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的争议通常应由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职责。在出现此类争议时,当事人首先应当积极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如因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共识,亦可向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请求,以期通过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若经上述途径仍未能妥善处理,则当事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将争议提交至特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若仲裁程序未能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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