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回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购房者自身之故而导致购买行为无法持续进行,则难以申索退回所缴纳之定金,除非在双方签订的合约中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存在瑕疵,从而导致合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若因非可归责于交易双方之事件,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最终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如数退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