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去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为妥善处理房产购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延期交房纠纷问题,建议消费者务必妥善保存与该事件有关的重要证据资料,例如购销协议以及支付凭据等文件。在面临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一问题之际,我们需要充分收集关于开发商未能按期履行交房义务的相关证据。同时,对于由延期交房所导致的额外经济损失,例如承担的租房费用等佐证,务必确保妥善保管。
2.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务必要对其中涉及延期交房的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审阅。若合同已明确规定了相关事宜,则需严格遵循合同约定行事;反之,若合同未对逾期交房作出具体规定,消费者有权考虑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当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时,无论您是否有意解除购房合同,均应在开发商违约行为发生后立即发出正式催告函。此举具有双重意义:首先,它是在开发商无法按期交付房屋情况下的一种有效应对策略;其次,催告函发出后,消费者便具备了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 4.若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消费者应尽快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应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起算,在两年之内向开发商提出索赔申请,以追索因延期交房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例如通过书面函件形式提出索赔请求的,必须确保相关书面函件得到妥善保存。 5.请广大消费者切勿容忍开发商无限期地拖延交房,务必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范围内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成功向开发商主张了上述权利,那么新的诉讼时效将从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为两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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