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时间怎么算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者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交屋义务,即可被视为违反合约规定,购房者理应向其主张违约责任。若经过多次书面催促后,超出三个月仍无法交付房屋且无正当理由进行解释说明,则购房者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解约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反之,若经反复催促。物业公司在三个月内仍能够如期完成房屋交付任务,那么购房者则不具备解约的权利,但可依法要求开发商就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作出相应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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