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了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之后,双方当事人有权就商品房买卖事项事宜进行洽商,在此过程中达成共识后,可给予其中一方以诚挚的退房建议;亦或是在所签订的购销契约文书中,对相关终止事宜做出明确的合同约定;并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中所允许的终止事由出现后,需向另一方发布正式的退房通告函。当该通报抵达对方手中之时,即视为购房合同已自动解除,同时,违约方将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