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付质量问题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乃是指嫌疑人利用投资或者商业交易为诱饵,设定虚假合同以引诱对方签订协议以此获取非法利益而形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我们常见的案件中,“一房二卖”这一行为户指卖方在同一时间或者先后委托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所特别指定的房产出售给两位不同的买方。这项交易过程通常是由卖方与第三方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的方式收集到资金,然而在交易成功之后,他们却将这所房子的法定所有权转让给另一位购买人,这样的行为被认为直接违反了法律规则,构成了合法意义上的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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