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一房二卖有什么法律效力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乃指出卖方先后或同步地使用两个房地产交易合同,向两个不同的购买方出售相同的指定房产。在法学领域,也被视为“房屋的二重买卖”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中的第八条款规定,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则该商品房的购买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并额外索取因经济损失所引发的赔偿费用,以及出卖方所应承担的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额:(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若出卖方没有事前通知购买者而再次将该房屋抵押给了他人;(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之际,出卖方已将该房屋再次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0: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