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付首付款后遭遇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在订购款项时已明确规定了订立正式合同时的特定日期和期限,那么购房者是可以有权要求地产开发商在所约定的期限之内履行签署合同这一职责;而若是期限届满之后,地产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签订合同之义务,购房者便可考虑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力主解除合同,进而要求地产开发商对违约行为进行赔偿-即加倍偿还所缴纳的预定金,并且归还首次支付的房款;同时,购房者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努力寻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得地产开发商的签约承诺。另一方面,若在订立预定合同时并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签订合同日期和期限,购房者却可以随时向地产开发商提出书面请求,让其负责签约事宜(尽管需要预留适当的准备时间)。然而,同样需要注意到,若在期限届满之后,地产开发商仍未能签订合同,购房者则可以再次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利益,其中包括主张合同的终止,以及要求地产开发商按照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后果–所谓的“双倍返还定金”,甚至是退还首期支付的房款;此外,亦有权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促使地产开发商与其完成签约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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