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购房者向出卖方提交了正式的退房通告之后;(2)出卖方必须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妥善处理并完成所有相关手续;自购房者提出退房需求起算的第十五日起,出售方可将其已全额支付的房屋款项全数退还给买方,同时还需负责洽谈并顺利完成购房者与其金融机构之间解除或终止任何相关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此类手续或文件尚有待签署之际,出售方需代为履行购房者的义务,直接对金融机构支付每月所应支付的本金及其相应产生的利息;(3)在上述所有流程及手续均已圆满完成且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出售方无条件地全额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