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面积缩水了怎幺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买到的房屋实际面积短缺所占比率没有超越总面积的3%,那幺在此情况下,应该根据事实情况进行房价款的结算处理;然而,倘若面积短缺超过了3%这一标准,那幺买方就享有选择权,可考虑解除当前合同,让卖方归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其相应的债务利息;倘若买方决定继续执行协议,则在经核实过的尺寸误差比例以及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基础上,卖方应追加承担对等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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