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纠纷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争议之诉,时效期定为三年。其起算日期应自权利享有者意识到或理应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并明确权责归属之时起算。除此之外,若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则须依循相关法规进行判断。然而,如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未曾主张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基于权利享有者申请而裁决是否延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2、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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