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不分割还是共同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境下,倘若房子尚未进行分割,通常来讲它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不然都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尚未分割的房产,夫妻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来处理的。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判决。 假如这套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没有特殊的约定,即便还没有进行分割,其产权依然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然而,在实际的生活里,未分割的房产很有可能会引发许多后续的问题。 比如说,其中一方可能会擅自对房产进行处分,这就会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和困扰。 正因如此,为了能够避免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应该尽快就未分割房产的处理达成一致的意见。 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该房产的归属以及后续的处置方式。 这样一来,既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因房产问题而引发的不必要的矛盾和诉讼,使离婚过程更加顺利和和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有一套尚未分割的房子。按照法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之后小胡(小朱的朋友)想买房,小朱在未告知小李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子卖给小胡。这一行为引发争议,小李认为小朱侵害了自己权益。 案情分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特殊约定下房产为共同财产,小朱擅自处分违背法律规定。 2、小朱未与小李协商一致卖房,损害了小李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益,小李有权追究小朱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