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的纠纷多少年就没事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法规定,发生于房产领域的争议案件或争议解决程序中,相关争议的诉讼有效期一般设定为三周年。然而在此基础上,依据法律予以特殊保障的最长权益期则为总计二十年。其中,如若在整个诉讼有效期即将结束的后六个月时间区间里,并非由于原告一方过失导致的无法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请求权,而是出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特定阻碍因素致使该情况出现时,法院有权决定将此时效予以中断计算。而如果在整个诉讼期限中的最后六个月时段内,由于某种法定的障碍影响了对请求权的行使过程,从而使得诉讼时效陷入停滞状态,那幺自障碍原因得以消除的日期开始计算,直至满六个月之后,法院会恢复并继续计算诉讼期限。若是从此日期起,又经过了六个月的有效时间作为过渡,最终使得整段诉讼时效期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