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后国家的赔偿标准是什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住宅楼宇销售交易之房屋买卖合之中,若开发商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而致违约行为发生,自当依照合同所载条款按约承担赔偿责任;若合同竞无约定或其约定含混不清不明了,则依据违约行为所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赔偿。然而,赔偿额有上限设定,即不能超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此举旨在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同时也是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一种有效制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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