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为一房二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房产“一房二卖”的标准取决于下列两个要素:首先必须在已经和他人签署过房屋买卖协议之后,再度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另外一位买家,并且双方还需要签署新的房屋买卖契约。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尚未解除其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既定合约的前提之下,当事人竟擅自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售予他方,将会被处以警告以及严格的期限改正要求,同时还要面临额外的20,000至3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更为严重者,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将依法予以刑事追责。在保护公众购房权益方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当涉及到一个协议条款的违反时,如果买卖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没有履行自身的职责,或者他们所履行的职责并不符合规范要求,那么就应该承担起继续履约、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对因此而遭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等负面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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