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彭州的开发商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延迟交付房屋时所应支付的违约金以每天2%-5%的比例计算;尽管法律并未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作出强制性规定,但这已经成为了行业内的惯常操作方式。
此外,当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之规定履行其合同时,给对方带来了实际损害的话,则应对受损方进行相应的补偿金赔付。而这笔赔偿金额度的确定,应当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金额相等,包括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能得到的相应收益。同时需注意,虽然补偿金价值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先预计或应当预计到的因违反合同而可能产生的全部损失,但是并不排除超出此限制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
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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