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下来了有了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存在房地产权属纠纷所涉及的房产证问题,当事人可选择如下途径进行妥善解决:首先是协商处理。当事人在平等公正的原则上,秉持善意协商、互敬互谅的态度来达成调解协议,以至此争端得以解决;其次为仲裁解决方案。当出现争端之后,纠纷各方依据之前达成的或者最终协议中所规定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仲裁机构随即按照程序展开深入调查,作出相应裁决结果,同时各方必须尊从该裁决条例,如有一方不履行,则另一方有权寻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从而确保了纠纷的有效解决;另外还包括通过法律诉讼的方法。此种方法要求纠纷任何一方都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经由法院的公开审理流程,作出包含判罚或裁定的法律制度,通过纠纷各方对已生效裁决条文的自觉履行来由此达到了纠纷的化解,或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此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都有权对不动产登记簿所记录的任何信息进行更为正申请;若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载明的权利所有者拒绝接受更正,则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利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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