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继承纠纷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房产继承方面的纷争过程中,我们常规上有四种有效途径:即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如果争议双方能够遵循平等互惠的原则去私下寻求和解,那么自然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了。倘若和解的努力失败,此时便可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以实现进一步的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缺乏共识的前提下,我们应当遵守相关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中所列出的条款,将争议交付给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解决。当然,如果仲裁的手段依旧无法解决问题,最终可以考虑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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