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办理纠纷打官司要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法律程序所需负担的讼诉费用,必须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深入透彻的研究和分析。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应分别按如下条款的规定进行讼诉费用的缴纳:(一)作为财产性质的案件,根据诉讼所涉及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额度,依照以下详细折算方式进行缴纳:首先,如果诉讼标的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则每宗案件仅需缴纳50元;其次,在诉讼标的介于1万元人民币与1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情况下,需按照2.5%的比例缴纳讼诉费用;再次,如果诉讼标的处于10万元人民币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需按照2%的比例缴纳讼诉费用;此后,随着诉讼标的逐步递增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缴费的比例也会随之降低,如诉讼标的在20万元人民币至50万元人民币间,缴费比例将降为1.5%;在诉讼标的达到50万元人民币至100万元人民币间,缴费比例将进一步下调至1%;当诉讼标的上升至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展宽至2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部分,缴费比例均按照0.5%的标准执行;最后,对于诉讼标的特别巨大的案件,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那部分缴费比例将以0.5%为上限。(二)如果不是财产性质的案件,则需按照以下规则缴纳讼诉费用:3、对于其余非财产性质的案件,每宗案件应缴纳50元至100元人民币不等的讼诉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的时候肯定要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交纳诉讼费,不管是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在诉讼状或答辩状中请求让对方承担诉讼费,根据规定,房产纠纷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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