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房清退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纷争的处理方案主要划分为以下四类: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首先,协商以和平为基础,由合同各当事人在互相信任与理解的前提下,共同商讨并解决争议问题,此乃解决争议最为理想之途径;其次,若协商破裂,无法达成共识时,契约各方均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比如一方或者双方都属于国营企业的话,便可以请求其上级单位进行调解。上级单位须自主公正地分开对错,公平进行调解工作,不得有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出现。另外,当事人在此基础上,亦可请求合同管理部门、仲裁机构甚至法庭等多元化机构进行调解工作;接着,如果经过协商与调解之后,仍然无法解决矛盾冲突,合同当事人各方可依照先前约定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程序;最后,倘若在既有之合同条款和仲裁协议之外,仍未找到恰当途径解决争端,此时合同各方仍可选择诉诸法院,依法寻找司法救济,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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