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买房有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双方共同拥有房产产权的这种共有关系具备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两种形式,因此,在处理此种双方共同拥有房地产产权的情形,我们应该区分为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首先,在处理按价共有关系时,依照各方所占份额,他们各自对于该房地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置的合法权利;同样地,他们亦需依份额为这些产权负担相应责任。然而,所有权各方有权将其所持有的份额进行分割或者转让,但是在此之前必须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不可任意处分该房产;而且在相同的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权优先获取交易机会。再来,若涉及到处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在该房产上有着平等的所有权,他们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说,在这段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该房产都属于无效行为。而当这段关系得以解除时,应依据友善、协商的原则对此处房产的产权作出妥善处置。如果存在相关协议,则应当根据协议内容行事;若无协议可循,则应遵循等分原则进行公平分配;特别要考虑各个共有人在该房产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同时还应充分关照他们的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等等因素,以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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