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洛阳的开发商违约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违反合同之行为的情形,通常所采用的处理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求开发商尽快采取有效的补救手段以纠正其失误之处;其次,如果购房者并不愿意行使其合同解除权的话,那么他/她便可依据双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条款,向仲裁机构提请申诉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进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继续严格遵守并履行这份合同义务;再者,便是需要赔偿并补偿由于违约行为所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害和损失,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违约现象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让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条款支付严格的违约赔偿金;最后,若当事人间已经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达成设定违约金的约定的话,当违约方在缴纳相应数额的违约金之后,也仍然需要严格履行完其未尽的债务责任。若是在此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仍然故意拖延甚至拒绝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的话,那么作为购房者便有权请求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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