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如何判决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的诉讼案件,审理者需遵循如下四项原则来予以裁定:一是在两份买卖协议均尚未开始实施之时,优先尊重已经签署的在先协议;二是当其中某一位买方已经成功拥有了房产所有权益时,应依法维护其物权的主导地位;三是如果两位买方均未能获得房产所有权,那么应当尊重占有人所持有的在先使用权;最后,如果有一方已经完全履约,则应依法保护其已履行部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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