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推迟房产证办理手续的补偿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根据实际所延长的时期长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时间段内的同档次存款利率来估算违约赔偿金额;第二,若购房协议中有明确规定“自房屋正式交付使用起60个自然日内应完成相关证件办理手续”的话,这里所提到的“办理”应被理解为向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而并不仅仅局限于提交申请本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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