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后房产归谁所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一套住房两次买卖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问题,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首先,当涉及到两份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时,我们必须坚守签订时间顺序在前的理念进行处理;其次,若其中一名买受人权已得到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就应当坚决贯彻物权优于债权这一基本原则;再次,在两种情形中,即两位买受人都还没有成功地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那么我们便需要遵从占有权优先的原则来给予决策;最后,对于那些已经部分或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一方当事人来说,更好的做法是优先考虑他们已经切实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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