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应如何判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的司法裁判规范原则包括但不限于:1.在两个购房协议均未得以实际执行的情况下,始终应当遵循订立早于其他协议时间的原则来对案件进行裁决;2.如果交易的某一方购买者已经成功获得了买入物品的所有权,则应当坚持物权优先于其他权利的原则进行裁判;3.如果所有购买者都还没有真正取得买入物品的所有权,那么就需要以占有物品领先于其他人的原则作为裁判依据;4.若仅有一方买方当事人已经实际践行了合同约定条款,那么维护已履行合同一方利益的原则应该成为裁判的关键要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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