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如何上诉房主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延迟交付房屋之情况,作为买受方可先行采取书面告知的方式进行催促,经过书面催告之后,倘若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交付房屋所赋予的义务,那么当事人便有权提出解除该项买卖合同的申请。在此基础上,买方亦有权向开发商主张返还已经支付的双倍款项以及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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