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房的定金能换车位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乃为在合同缔结或是履约之前,向对方交付一笔特定数额的资金或者等值物品以确保其履行的违约保证金。在此过程中,被交付定金的一方可称之为定金承受人,而发放定金的另一方则可称之为该措施的实施者。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事人双方得以在契约中约定由企业向对方交付定金,从而提供对自身债权实现的保障。如若债务方顺利地执行完约定义务,则所缴纳之定金应被视为用于折抵货款或者要求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