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铺需要恢复原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商用物业退租流程时,若租户无事先征得业主书面批准擅自装修的行为,则恢复至原始的简装状态的诉求极具合理性;反之,假若是该商业房产当初已经完成了精装修,或者是租户已获得了业主的充分授权对租用的商业房产进行升级或附加物改造,那么业主要求恢复至毛坯房状态便显得不尽合理。在此过程中,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其中第7105条明确指出,“如果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对承租物作适当的改善或添加其他物品。然而,如果超出了合理范围,没得到业主的同意而做出的任何改良或增设行为,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第733条则明示了,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后,承租方有义务将租赁房屋完整地返还给业主。在返还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合同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其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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