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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购房合同还要交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定金是指在合同缔结乃至履行前,向对方交付一定数额之金钱或其他等值衡器所构成的保证物资。以交付定金者称之为定金交付人,而接受定金者则被划归为定金接收方。依据相关法律条例,当事人有权协议商定单方面向另一方递交定金,作为债权保障的措施。债务方在偿清义务之后,定金应视作抵扣价款或者发还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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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