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开完庭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被判处在狱期间缓刑的犯人将会留下犯罪记录,即所谓的“案底”。
对于被控以有期徒刑或拘留罪行的罪犯们,如果存在如下特殊情况,便可考虑实行缓刑: 如身患重大疾病以致身体无法承受牢狱之苦者、孕妇或哺乳期内的母亲以及生活无法自理且缓期实施监禁将不会给社会带来显著危害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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