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小产权一房二卖咋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小产权房”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不具备相应的受法律保护效力,因此也无法构成合法的房产交易。然而,对于卖方违约行为,例如“一房多卖”的情况,您可以选择向警方报案,因为这相当于卖方实施了欺诈犯罪行为。
当您遇到类似的状况时,您可以参照下面的几种情况来明确房产的归属: (1)在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前提下,由于标的房屋也尚未交付给任何购买者,这意味着两份合同都未能真正实现履行,于是我们必须依据签订时间在前的合同为准,赋予它优先履行的权利; (2)如果在两份合同中有一份已经依法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而另一份则没有进行注册(无论房子交付给了哪一方)。鉴于房产过户登记业务涉及到物权变更的领域,根据物权的普遍性原则、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优于债权原则,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3)在前一位购房者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卖方又将该房产售予他人的情况下,因为此时卖方已经丧失了对房产的所有权,他的第二次房产销售就失去了合法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