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卖家欺诈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若卖方确实采取欺骗手段实施非法欺诈行为,导致买方购房利益受到损害,买方享有向卖方追索其经济损失的权利,具体索赔金额上限为买方所付出房款的三倍;索赔金额低于五百元人民币的,则按照最低限额五百元人民币予以赔偿。若商家拒绝赔偿,买方亦可选择以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1.投诉调解。当买方与经营者间产生消费者权益争议之时,消费者可申请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节,具体方法为借助第三方力量对此类争议进行劝说引导、协调斡旋,旨在促进双方达成妥善处理争端之共识。2.行政申诉。若买卖双方在权益纷争面前无法握手言和,消费者有权寻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问题,而此类申诉机制具备高效性、即时性以及强制执行力等显著特点。在决定提起申诉之际,消费者宜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表达诉求与理由,并附上相关事实证明文件。若最终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即可撤销申诉申请,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调解书。3.提请仲裁。凡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将争议交由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并做出裁决之情形下,可启动仲裁程序进行处理。相较于司法诉讼流程,仲裁机制更为简洁、判决结果立竿见影、由专人负责审理且费用相对较低,同时保持保密性和各方面情感因素的最小化。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但对于胜诉方则实行按功行赏原则,仲裁庭会根据各责任方责任分担比例来协商决定相应的仲裁费用承担事项。4.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院依职权启动审判程序公正裁判。消费者针对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提出的诉讼皆属民事诉讼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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