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必须给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经查实开发商确实构成违约行为,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双方就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做出明确的约定。倘若开发商未能信守合同承诺而违约,势必依照合约中所设定的金额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弥补其过错。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遭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酌情降低或提升违约金的赔偿金额。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衡量违约金合适与否的标准应为其与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是相称的。因此,在酌定违约金数额时,务必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而恰当的调整。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各方当事方达成约定后,如其中一方违约,可依合同约定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给对方作为补偿措施,同时也可以详细规定由于违约引发损失的赔偿计算方法。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数额,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在当事人提出请求的前提下,酌情予以提高。反之,若违约金过高以至于超出了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样可行使职权适度降低。对于就延迟履约事项订立违约金约定者而言,违约方即使在交付违约金之后,仍须继续履行原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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