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办房产证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房日期延期,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业主使用。
2.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在营业执照及批文方面存在缺失或不完备,导致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效力受到质疑。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获得购房者的许可和同意情况下擅自修改建筑方案,涉及违反合同条款以及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侵害。 4.在购买建筑完成之后的标的物(如住房)后,客户无法获取到相应的业权证明书。这不仅涉及到地块合同的合法性问题,也对购房者产权的保障产生了不利影响。 5.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为购房者提供贷款服务以帮助其支付购房款。然而,若因各种原因买房者不能够获得良好的贷款支持,则可能会给其资金运作带来压力。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预售时的暂定测量面积之间的偏差率超出百分之三时,将被视为不合理和不合规现象。这种偏差可能会导致买房者面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7.如果房屋在交付使用前的质量验证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将不得不住在一个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环境之中,这无疑将会对他们的生活品质产生重大挑战。 8.商品房地基基础及其主要构成部分的质量若经过检查后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就可能对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9.房屋严重的质量问题,可能直接影响到住户的正常使用。例如,建筑物的墙体开裂或者地面塌陷等问题都会给住户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危险。 10.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采取将房产抵押的措施来筹集资金,但这种做法往往会对住户的利益造成损害。因为客户往往需要等到开发商满足贷款条件时才能放心地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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