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里一房二卖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可以进行退房,但通常您需对违约责任有所承担。若购屋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开发商严重违反买卖合同的行为(例如开发商偏离规划标准建造房屋或者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等)提出退回交易合同的请求,那么购屋者便可根据买卖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合法地解除该交易合同且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在此基础上与开发商展开协商以达成退回交易合同的共识。在此情况下,购屋者并不具备法定或事先设定的解除合同权力,因此他们的退回交易合同实质上属于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购屋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首先,仔细研究买卖合同中关于此方面的约定内容,即看是否预先埋设了允许购屋者在这种情况下行使退回交易合同权力的条款;其次,尝试与开发商展开讨论谈判以寻求对买卖合同的终止。如果购屋者在支付款项等方面确实遇到一些困难,通过积极与开发商进行良好的沟通协调,并且给付相应的补偿金额(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或者违约金,相信多数开发商都愿意考虑接受退回交易合同的决定。综合以上所述,能不能退房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并非仅仅支付全部或部分房款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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