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应依照双方签署的《商品房购买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约定进行赔偿。若在订约时未对违约赔偿事宜作出明确商定,则可依照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以具体方式来确定违约金金额或基于实际损失所产生的金额计算方式。如合同未对此类事项加以规定,那么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金额,将参照如下标准予以确定:对于出现逾期付款情况的,应根据逾期未支付款项的总和,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若是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情况,则需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时段内相关主管部门公告或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认的同类型、同区位房屋租赁价格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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