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市买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存在以下违约情形,业主有权请求退房及赔偿损失:1.延迟交房。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且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完成交房流程,则业主可依法寻求退房权,同时向开发商索取双倍返还其所缴纳的定金或者要求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作为补偿。2.未获得房产证。如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始终无法获取相关房产证书,此种情形下,业主可立即提出退房请求。3.证件缺失。开发商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备各项手续以进行建筑施工和房产销售经营活动。若开发商未能尽到此类举证义务致使证件不全,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由此与业主签署的合同视作无效。4.房屋面积偏差过大。若交房时所测量出的实际房屋面积相较于签约时的暂估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了3%,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利息。5.主体结构存缺陷。如建筑物存在诸如地基沉降超过规定允许范围、混凝土结构变形严重、砖石结构强度不足等质量问题,经权威机构检验确认为不合格产品,业主可依据相关法规要求退房。6.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若未经业主许可便擅自更改有关房屋设计的重大事项,例如房屋种类、朝向、面积等关键信息,业主有权利依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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