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人不买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人具备合法的退房权利的前提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首先,实测的房屋面积超出了合同所约定的面积3%以上,或者实际测量的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偏差绝对值超过了3%;其次,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交房义务;第三,开发企业对建筑规划以及设计进行擅自修改,从而导致房屋的结构类型发生变化,甚至直接影响到户型、室内空间大小及朝向等多个方面;第四,开发企业对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进行销售;第五,开发企业所建设并交付的房屋其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是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以致影响到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功能;第六,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亦或根本无法按时完成这类手续;第七,购房者提出的贷款申请被银行拒绝,且双方当事人对支付方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当合同中所载明的其他退房条件有所触发时,买房人也有资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退房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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