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应找谁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果察觉到存在质量问题,第一步应是寻求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因为购买方与开发公司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约束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主要生产者兼销售者,应当对所售商品房的总体品质负责到底。若开发商同意向购方赔偿,那么开发商将有责任依据质量原因及合同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单位的相应赔偿责任。2、若开发商对此事未能通过有效渠道予以妥善处理,亦或是购方对开发商的处理结果感到不满,当事人就有权向相关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协调处理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举报投诉。同时,住户也可以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独立机构,对所购房屋进行专业鉴定,并将该鉴定报告作为索偿民事赔偿的有力证据。3、在以上所有途径均无法获得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正式向开发商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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