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赔偿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接纳房产并对其进行核实之后,如果发现在其中存在着质量上的问题,那么是完全有资格提出索赔要求的。住宅楼宇在正式交付出售后,当买受方从事实出发判定主结构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他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申请以寻求再次核实的机会。经过严谨的复核检测过程,若最终确证认定主结构质量的确无法达到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买受方将会被授予有权选择终止合同的权利(即退回购置款项);与此同时,建筑物的开发商和建设单位也将对由此引发的各类经济损失负有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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