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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解决方法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突遇商品房质量瑕疵,应首选追溯开发商,因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明确且不可割舍的契约关系。身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兼销售商,开发商承担着商品住房质量的最终责任。若开发商需向买方赔付,之后仍有权依据质量瑕疵原因并参照契约条款追偿责任方的相应赔偿。2、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此问题,或者对其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主事人有权利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其组织相关认定工作,或向建设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住户也可自行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全面鉴定,鉴定报告可充当民事赔偿纠纷的重要证据。3、若前述方式皆行不通,购房者将有权利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起仲裁,甚至执行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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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3: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