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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建议您立即联系开发企业。这是因为,购买方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明确无误的合同,使双方形成了直接的法律关系。作为商品住房的生产商以及销售商,开发商应对所出售的商品住房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当开发商向买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后,他们有权依据具体问题的出现原因,按照合同条款进一步追究责任单位的相关赔偿责任。
若开发商未能采取后续措施解决问题,或者当您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时,您有权利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或者向建设领域主管机构进行投诉处理。在此基础上,住户还可以直接指定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来负责您的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而此类鉴定结果将被视为民事赔偿争议的重要证据之一。
对于特别复杂的问题,如果经过上述多个步骤仍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购买者则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实际情况,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程序,或者依法向有司法力量支持的市、区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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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8: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