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交房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本议题涉及之法律规定下,若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产,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而言,当事人双方可通过自由协商来约定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时应向对方承担一定额度的违约金,亦可明确约定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经济损失的赔偿款计算方式。然而,若双方当事人在此协议中并未就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款计算规则进行明确约定,那么此时可以参考相关主管部门于房地产交付使用期间公布的同地段乃至同类物业租金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定,以此作为衡量依据。进一步地,倘若协议中所设定的逾期交付房产违约金水平过高,在纠纷走向诉讼阶段时,倘若卖方试图以该约定的违约金过于偏高为理由要求降低该金额,则应严格参照违约金总额超出造成损失的30%这一比例予以适当调整;但若协议中约定的逾期交付房产违约金数额偏低,买方则有权提出提高这一数额,对此,法院将会支持并基于违约所实际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为准确定违约金数额。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协议中已分别约定了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两种救济措施,亦无法将两者同时适用,应选择其中较为有利的那一项加以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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