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楼卖房纠纷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确认:在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如双方对于交易准则或条款存在分歧,可进行进一步协商,以求达成共识,进而对原有的合同内容进行修订、删减或增添。各相关方将依照协商拟定的内容,切实履行各自应尽的权责。针对二手房屋交易纠纷,采用协商处理的方式,可视作为废止原有协议,经过真诚沟通与交流后重新签署新约。此种协商解决方式的优势在于,既节省了当事各方的时间与经济资源,又有助于纠纷的迅速化解。
2、法律诉讼:若二手房屋交易各方在协商无果之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只能诉诸于权威司法机构——法院,请求其介入并对二手房屋买卖纠纷做出公正裁决。然而,法院在审理此类事宜时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规范包括《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也会参照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约定。通常而言,除非出现诸如欺诈、胁迫等极端情境,否则法院将会遵照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约定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由此可见,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事实诉讼时效有四年。反面解释:如果担保物权人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二年以后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以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不动产纠纷”。不动产纠纷,应当指不动产买卖、不动产抵押、不动产确权、不动产征用和不动产侵权纠纷,该类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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